因沉迷赌博网站欠下赌债,便将自己的豪车过户给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周转资金,随后又将车租回,伪造《车辆产权登记证书》和车牌租赁合同后,又将车卖给另一人。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万某在上海经商,平时收入较高,2020年9月花费110万元购买了一辆小型越野车。但不久后他就开始沉迷于线上赌博,起初只是小打小闹,后来随着投入资金日益增多,他手头现金周转不开,但依然不甘心输掉的赌资,便打算用车作担保借钱赌博。
2020年11月,万某将刚入手不到两个月的豪车以68万元价格过户给一家融资租赁公司,随后该公司将车款转入万某的银行账户中。但万某平时经常开这辆车,唯恐他人追问,便于当日又与租赁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将这辆车重新租赁使用,租金为每月3.9万余元,并按期陆续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
万某将剩下的卖车费用全部投入线上赌博,然而,短短一个月内钱全部输光。2020年12月,万某再次资金周转困难,于是找人伪造了一本《车辆产权登记证书》及车辆租赁合同,随后跟好友赵某说:“我最近资金周转有点困难,想把车卖了,你有没有好的渠道?”赵某便答应帮他找个好买家。
没多久,赵某帮万某找到了想要买车的董某并安排两人见面,万某出示自己伪造的《车辆产权登记证书》、车牌租赁合同以及自己的原始购车合同、购车发票、刷卡小票等物品,谎称为了借用车牌将车过户在他人名下,但车绝对是本人所有。由于是朋友介绍,不够谨慎的董某相信了这辆车仍归万某所有。万某先假意提出想要抵押这辆车,董某见车辆簇新,不同意抵押,坚持要购买车辆,万某佯装犹豫再三,最终同意以88万元的价格出售这辆车,双方约定了过户时间。
董某将40万元转入万某银行账户,并称在车辆过户完成后转尾款。但不久后万某就又输光了这笔款项,他多次催促董某,以急用钱、快过年了等多种理由要求董某提前支付剩余尾款,董某于是再次支付给万某10万元。但到了约定过户的时间,万某却开始找各种理由拖延。
董某发现异常,找到万某要求退钱。正在两人争执之时,车辆现在的所有方融资租赁公司也前来向万某催收逾期的租车款项,与董某迎面撞上,双方核对信息后发现万某诈骗的事实,随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