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
依法对“煤医道驾车撞人案”
罪犯刘硕光执行了死刑。
检察机关依法派员现场监督。
2018年6月6日晚,刘硕光酒后驾车在唐山市煤医道等多条道路上,故意冲撞、碾压路人,造成致7人死亡、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2018年11月28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硕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刘硕光提出上诉。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前报道
自己厌世想死,又想拉几个人垫背。这样卑劣的犯罪动机,让酒后的刘硕光更加肆意妄为,他驾驶车辆疯狂碾压无辜群众,致7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5人轻微伤。
2019年2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硕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煤医道撞死好多人,现场惨不忍睹!”2018年6月6日晚间,唐山人的微信里快速传播着多条视频消息。煤医道附近是唐山市有名的夜市街,平日里就灯火通明,熙熙攘攘的人群一直持续至深夜才会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