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先约定优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首先遵循合同约定。如果企业与员工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了创新成果的权属,应按照协议执行。
2.职务成果认定:对于职务发明或职务作品,即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完成的或主要利用企业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创新成果,其知识产权一般归属于企业。但员工享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专利法》第十四条、《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3.非职务成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未使用企业资源完成的创新,则属于个人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个人所有。企业无权主张此类成果的所有权,但可能通过合同约定参与收益分配。
4.公平原则:即便在职务成果的情况下,法律也强调对发明人或创作者的激励和保护,鼓励创新。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合理的奖励和报酬,平衡企业利益与个人贡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职工安置方案是否需经职工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安置方案在特定情况下确实需要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审议。这一要求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原则,确保职工能够参与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过程。
职工安置方案通常涉及企业重组、改制、破产清算等情形下职工的去留、补偿、再就业安排等问题,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均强调了职工在企业重大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3.《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令第19号)进一步细化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程序和内容,其中第十一条指出:“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同时,该规定明确要求企业在制定和修改重要规章制度时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作为直接影响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原则上是需要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审议的,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企业在制定此类方案时,应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协商,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企业改制如何影响原有股东权益?
1.股份稀释:在企业改制中,如引入新的投资者或进行增资扩股,可能会导致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从而稀释其股权和表决权。这种情况下,原有股东虽然持股比例减少,但企业的总价值可能因新资本的注入而增加,因此股东的绝对收益可能不减反增。
2.权益调整:改制过程中,可能重新评估企业资产,调整股东权益结构。例如,从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需按法定程序对股东权益进行重新确认,可能会影响到股东的权益分配。
3.优先权与赎回权:部分原有股东可能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股权或赎回权等特殊权利。企业改制时,必须依法保障这些特殊权益,否则可能构成对股东权益的侵犯。
4.利益补偿:在某些改制方案中,为保护小股东利益,可能需要对因改制而受损的股东进行合理补偿,确保改制过程公平合理。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基本规则,以及股东权益保护的具体条款。其中,第177条至第186条详细规定了公司增资、减资的程序,要求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并保护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于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改制,该法规定了发行条件、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旨在保护投资者(包括原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3.《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强调了要严格依法进行,维护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明确了对国有股权的特殊处理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供了司法实践中处理企业改制引发的民事纠纷的具体指导,包括股东权益保护、合同效力认定等方面,是解决相关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企业改制对原有股东权益的影响复杂多样,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充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及获得补偿的权利,确保改制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企业改制过程中员工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兼顾企业和员工的利益,营造良好的创新激励环境。建议企业在进行改制前,明确界定职务与非职务创新成果的标准,与员工签订详细的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并建立健全的创新激励机制,以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技术创新。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确保合规操作,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