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日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指出,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因此,通知提出三大方面,共11条具体要求。针对大拆大建等问题,通知指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同时,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此外,通知还提出,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过去,经济建设、大项目上马对空间的诉求强烈。城市外延扩张受约束时,就想到对老城区大拆大建,这样就可以给大项目、房地产、城市地标腾出空间。
如今,旧改告别大拆大建,走向和风细雨的城市更新。李宇嘉说,城市告别大拆大建本质上,也是告别房地产依赖,夯实房住不炒。告别大拆大建后,因拆迁导致的被动住房需求爆发、炒作“规划概念”等导致房价租金上涨的因素,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