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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里套路深 不加提防易被坑
来源:中国律媒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1-07-10 17:43:52

近日,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程某、陈某涛、彭某科、陈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被告人方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向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仙桃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案情简介: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间,被告人程某、陈某涛先后纠集被告人方某、彭某科、陈某等人,以仙桃市某寄卖行为聚点,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一伙假借车贷之名,以手续简单、放款快、利息低等为由先后诱使多名被害人签订借贷、抵押等空白格式合同,只告知需收取利息、GPS安装费等少量费用,而向被害人隐瞒还需收取其他费用的情形,在贷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收取各种费用的名义扣减贷款,进而骗取被害人的高额利息。同时被告人一伙还通过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采用GPS定位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所抵押的车辆,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通过骗取高额利息、非法收取罚息等手段,实施诈骗、敲诈勒索5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民间借贷的名义,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和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套路贷”有哪些套路?

1、放贷前的套路准备

签订合同前需谨慎

时刻注意合同条款

往往他们会用虚假的方式掩盖事实

制定法律不允许的条款

为下一步违反行为寻找借口

2、还款中的套路

套路贷故设障碍

让借款人违约

一旦违约就要交纳高额的违约金

3、催款中的套路

套路催款

先骚扰后威胁恐吓

其次就是上门催要了

再次,就要使用轻微暴力进行恐吓

4、逾期也有套路

借款人逾期不还

套路贷会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

迫使借款人还款

且支付违约金

5、没钱还了的套路

非法处理你的担保物

贷小贷借担保公司

这样以贷还贷、以利生利的你

将永远也走不出贷款啦!

如何避免“套路贷”?

1.借款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借款。比如银行、支付宝等网络借款平台。切勿轻易相信个人或者组织的小额贷款公司,特别是声称“无抵押”“无担保”“不需要征信”“低利息”“快速放款”的贷款公司,一律不信。

2.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后才能签字,不能签空白合同,且签字后必须给自己留一份合同。

3.如果遇到“套路贷”行为人暴力催债,甚至威胁借款者人身安全时,应第一时间报案,寻求法律帮助。

检察官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旦有“走捷径”的念头,那骗子就盯上你了。有资金需求的人,一定要到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同时要树立法律意识,只有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而当所有人都有了这样的意识后,“套路贷”自然也就没有生存的土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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