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查询
法治热点
拐卖,离我们很近!
来源:中国律媒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1-07-10 17:43:50

以智障妇女为目标对象,采取哄骗等手段进行拐卖,本打算狠“捞”一笔横财的被告人黄某玲没有想到,拐卖妇女后不仅没有“卖”上个好价钱,而且还被警方快速抓获,锒铛入狱……

近日,阳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拐卖妇女案件。

基本案情

2019 年上半年,被告人黄某玲以拐卖妇女牟利为目的,向茂名市某乡镇的刘某仁购买了一名精神病妇女A。

同年6月11日,黄某玲将该妇女A以21650元卖给李某文,后因李某文发现该妇女A存在生理缺陷,不能生育,遂退回给被告人黄某玲,并报警。

同月13日,公安机关将黄某玲抓获,并在其家中找到两名身份不明的精神病妇女(A在其中)。后公安机关将该两名精神病妇女解救出来,并送往阳江市某医院住院治疗。

该案于2019年11月28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办案检察官依法快速办理,同日向阳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相关法律

向上滑动阅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也许有人会问:

难道那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或者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人

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吗?

答案是:

否定的!

女孩们出门在外。

一定要多留心眼,不要轻信他人,随时注意安全。

我们弱小的力量没办法惩罚犯罪分子,

但起码可以多保护自己一点。

坚信这个世界的正义与善良,

也笃定这个世界的黑暗与可怕。

希望每个人都能活的更认真、更保护自己。

愿世界所有的女孩,都被温柔以待。

小检寄语:希望这篇推文能让更多的女性看到,毕竟多一份提醒,就少一个悲剧


热 线: 电 话: 邮 箱:peoplejdxw@126.com
Copyright (c)2021 中国律媒法治网 京ICP备20210225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