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普陀一名中年女子却因为没赶上公交车,憋了口气,挡在车前玩起了手机。最终,这名女子被处行政拘留。
12月13日22时30分许,在上海长寿路叶家宅路路口,一辆105路公交车长时间原地停留,堵塞了一条车道,一名中年女子挡在车头前方不愿离开。原来,女子史某因为公交车靠站时没赶上,就跑到车站外要求司机开门上车。被司机师傅拒绝后,这位女子变身“路霸阿姨”挡在公交车前玩起了手机...眼看女子不依不饶,车上乘客报警求助。
直至民警赶到现场,史某的行为已造成该路段车辆通行受阻近20分钟!民警到场后,史某本以为自己能上车了,理直气壮地表示:“司机不开门,你说谁做得对?”民警向公交司机确认该趟车并非末班车后表示:“你等下一辆呀。”闻讯后的史某似乎是杠上了,就是不走。在民警的百般协调下,这辆车在延误了超20多分钟后才驶离车站。随后史某被传唤至派出所。
当事人:我就是要赌这一口气长寿路叶家宅路车站附近因为施工设起了围挡,距原站台几米处,有一块港湾式空间供105路公交车临时停靠。而史某当时却在原来的站台位置候车,等车来时,她才发现车站的位置发生了变更。正是这个原因造成史某错过了105路公交车,进而引发堵车情况的发生。
普陀公安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民警沈嘉诚还原了当时的现场情况:“该女子等待公交车的地方根本就不是公交车站,是105路公交车驶离了车站后,她才匆忙赶上公交车,并跟司机沟通,让他马上停车,这是不占理的。”史某在接受讯问时表示:“已经那么晚了,下一班车还要等半个小时,有些驾驶员遇到这样的情况就会开门让我上车的。但那个驾驶员就是不肯开门。我跟你说,人么就是为了这口气呀,为了一口气。 ”经过民警长时间教育,史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为时已晚,意气用事后的史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不可以保释。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属行政案件范畴,保释就是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
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行政拘留,应当通知被处罚人家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08条规定: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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