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与该市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共同推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规范指引涉军案件办理,开辟涉军案件办理“快车道”。
《意见》的出台源于宜兴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军司法救助案。董某是一名退役军人,2021年7月12日,犯罪嫌疑人丁某因琐事与董某的母亲孟某发生口角,殴打孟某致其头部受伤。经鉴定,孟某的损伤构成重伤二级。今年3月24日,该案被移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宜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该院移送司法救助线索。
承办检察官赴孟某家实地调查后发现,孟某头部受伤严重,造成左侧肢体行动不便,案发后做过两次手术,花费近30万元。因后期康复治疗费用缺口较大,且涉案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董某多次信访。
为保障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帮助董某的家庭缓解生活压力,宜兴市检察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审批速度、缩短办理时间,10日内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同时,该院联合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武装部、属地政府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成涉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最终,董某认可了相关部门工作,表示不再信访。
以此案为契机,宜兴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办理通道,制定出台《意见》,明确该院业务部门成立专门涉军案件办案小组,畅通与该市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沟通协作。《意见》还提出,对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有明显悔罪表现的涉军案件,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充分听取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意见;对维护合法权益遇到困难的军人、军人家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依法优先提供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