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23日)下午,吴江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6起商标侵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助力商标权司法保护。
这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王某等多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某纺织公司商标权纠纷案、“公牛”商标权纠纷案、“酒鬼”花生商标权纠纷案、北京青花瓷酒业商标权纠纷案。其中,“酒鬼”花生商标权纠纷案中,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于去年三月起诉吴江横扇、盛泽等地多家超市,称这些超市销售的“麻辣酒鬼”花生米、乐口香花生等多种商品侵害了其注册的“酒鬼”商标。经过审理,有的超市仅被判停止销售侵权商品,无需赔偿。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张勇分析说,案件审理中,这些超市提出了“合法来源”抗辩,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据统计,2012年7月至2018年12月31日,吴江法院共受理涉商标民事案件406件,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12件。被诉的仿冒产品涉及吃、穿、住、用、行等各个方面,且案件呈现商业维权案件占比大、中小超市成为被诉主要对象、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存、调撤率较高但调解难度大等特点。
据悉,为严厉制裁商标假冒及恶意仿冒行为,吴江法院坚持知识产权“三合一”审理模式,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通过合理界定商标侵权边界、适当提高侵权判赔数额、严惩知识产权犯罪等方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经济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