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有“中华水塔”之称,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三江源保护作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江源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推进,为维护与促进我国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三江源地区孕育和保持着原始、大面积的高寒生态系统,素有“高寒生物种质资源库”之称,也是亚洲、北半球乃至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自然景观、生物多样性具有全国乃至全球意义的保护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成效逐步显现。
三江源地区地广人稀,生态保护管理难度较大。过去一个时期,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不同程度存在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原有各级各类保护区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等问题,三江源地区稳步推进国家公园体制机制改革,采取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政策,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标准,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2018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公布《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经过不懈努力,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执法严格、监管有效的生态保护管理新体制全面形成,纵向垂直合作综合执法体制不断强化。目前,三江源地区草地平均盖度、产草量比10年前分别提高11%、3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由45%提高到47%。湖泊面积有所扩大,平均每年增加70多平方公里,近千个黄河源头的高原湖泊重现粼粼波光。
水源涵养能力稳定提升
作为我国淡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地,三江源平均每年向下游输送600多亿立方米的源头活水,长江总水量的25%、黄河总水量的49%和澜沧江总水量的15%来自于三江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江源水源涵养区着力推进一系列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
近年来,三江源地区生态系统逐步改善,湖泊和湿地面积明显扩大,林草植被覆盖度快速增加,水源涵养能力稳定提升,水资源量持续增加。调查数据显示,1956—2000年,三江源地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428亿立方米;2005—2012年,通过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期工程等,三江源地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512亿立方米;2013—2020年,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实施后,三江源地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增加到约523亿立方米,比1956—2000年多年平均水资源量增加约95亿立方米。2020年,青海省内地表水出境水量达到954.98亿立方米,比2016年增加463.58亿立方米;近5年来,年均增加水量超过92亿立方米。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三江源、祁连山等生态功能重要的地区,主要是保护生态,涵养水源,创造更多生态产品。”创造更多生态产品,需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三江源地区持续推进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为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三江源地区民生,我国加大对三江源地区生态补偿的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生态移民补助等生态补偿政策,进一步完善三江源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在重大政策和体制机制上,三江源地区实行先行先试。一方面,对三江源地区生态系统状况动态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调查、核算、评估,将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对全国产生的生态产品和服务价值进行折算、评估,为加快实现水生态产品和服务价值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开展三江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对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区的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开展确权登记,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这一系列重要举措,有力推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屏障。(陈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