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从民政部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化解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更好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探访关爱服务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意见》指出,探访关爱服务是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督促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的活动。
《意见》明确,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意见》还提出了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等5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