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四川省蒲江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曾雪刚换上志愿者的红马甲,来到下沉小区值守。刚刚到岗,他就接到一位群众反映:“我看见一个穿球衣的男娃娃从4楼自家阳台翻下来,顺着外墙搭建的脚手架爬下一楼,到超市买东西。”这一情况引起了曾雪刚的注意。
少年为何要翻窗外出购物?望着眼前十多米高的脚手架,曾雪刚既有些担心又有些不解。在社区网格员的帮助下,曾雪刚找到了这名少年。
“我看到那些跑酷的视频,也想试试能不能从那儿下去。下去之后我只买了一瓶水就从大门回来了。”少年表示自己只是出于好奇,并表示认识到了错误。
“娃娃翻窗时你在哪里?”听完少年的回答,曾雪刚将目光移到了他母亲的身上,“我也不晓得啊,刚才我在弄饭。”曾雪刚随即启动了“普法模式”:“那可不行,娃娃的人身安全你们要随时注意,更何况现在是疫情防控时期。”“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防疫规定,而且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父母应该做好监护和教育工作。”
“以后我们一定注意,谢谢检察官。”听完曾雪刚的话,这对母子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