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院救助我们,送来了救命钱,我儿子才有钱看病,生活也有了着落!感谢法官……”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窦某被撞伤致一级伤残,需长期治疗且生活不能自理,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用足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出狱后却人间蒸发,法院在不放弃查找的同时,三次对窦某进行司法救助达15万元,但还是远不够支付其医疗费用。窦某母亲年事已高,仅靠退休金难以维系生计,于是她隔段时间就到法院打听案件进展情况。
面对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不具备执行能力等原因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案件,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出路。
近期,章丘区法院联合民政局、慈善总会设立的“天平爱心”救助机制,给像有窦某这样遭遇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这一救助机制以法院为主导,形成了政府救助、社会救助与司法救助相结合的多层次联合救助,用真金白银切实解决“执行不能”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问题。
“法院在慈善总会设立天平爱心专项基金,引入社会资源、爱心力量,开展基金募捐,专项用于救助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用心用情解当事人所困。”章丘区法院副院长仇波介绍。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中,章丘区法院以“天平爱心”救助机制为抓手,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在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既“解燃眉之急”,又“解近忧远虑”。针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由于被执行人不具备执行能力等原因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属于低保救助范围的,经初步审查、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后,移送区民政部门。符合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直接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不符合条件的,采取临时救助等方式给予一次性救助。
2022年以来,章丘区法院启动“天平爱心”救助机制,已向24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72.5万元。“一个帮扶对象背后是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乃至一方的和谐安宁。‘天平爱心’救助机制是以多元救助方式畅通救助渠道、增强救助力度,既能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提供资金救助和生活帮扶,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又能促进执行难案化解,减少信访投诉,为百姓纾难解困,为平安建设添砖加瓦!” 章丘区法院院长田越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