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聚焦影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在3年内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旗舰型龙头上市公司,培育一批专业优势明显、质量品牌突出的专业化领航上市公司,提出了14项具体工作举措,涵盖推进上市、资本运作、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诸多上市公司改革发展关键环节。
《工作方案》提出要分类推进上市平台建设,形成梯次发展格局,即做强做优一批,调整盘活一批以及培育储备一批。其中包括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加大专业化整合力度,推动更多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汇聚;梳理业务协同度弱、管理链条过长、缺乏持续经营能力、长期丧失融资功能、存在失管失控风险等情况的上市平台,列出清单,因企制宜制定调整计划,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调整;支持各类纳入改革试点和改革专项工程的重点企业,以及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布局的企业到相应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可注入现有上市公司平台,必要的也可单独上市。支持有利于理顺业务架构、突出主业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价值实现的子企业分拆上市。
在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强化上市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等方面,《工作方案》也明确了一系列重点任务和时间表,例如2024年底前,原则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要在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前提下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2024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科技投入强度原则上不低于市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来自国资委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共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440户,其中境内超过350户,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部署,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于2022年8月底前将本集团工作方案报送国资委。国资委将在2024年底全面验收评价;试点将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中航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张超表示,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和部署,未来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将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改善盈利能力、加大创新投入、积极推动股权激励落地,在更加重视提升内在价值的过程中实现市值的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