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傲多
“您好,我是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您有什么问题和诉求都可以先提出来,我们共同来分析、解决。”4月21日上午,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红下沉一线办案部门,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一名信访群众,帮助她打开“心结”,引导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了解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绵阳市检察院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自觉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了解群众期盼、促进检察工作提升的一面“镜子”,坚持领导带头接待群众来访,以上率下面对面倾听民声、收集民意,用真情实意映照为民初心,切实推进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
检察长一线接访解难题
在检察长接待室,信访人李某一直低头抽泣,王红见状当即端起一杯温水递到李某的手中,轻声嘱咐她先喝点水,让心情平复下来。
面对检察长的热情接待,李某的情绪逐渐缓和,慢慢讲述了自己要反映的问题和主要诉求。李某系原某县看守所职工王某之妻,因不服高新区人民法院对王某一审判决而提出信访。她认为王某平时工作表现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一方并取得谅解,在本案中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加之其家庭生活困难,父亲又因此住院治疗,生活陷入困境,故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考虑其家庭实际困难予以减轻处罚。
在耐心倾听李某的诉说后,王红又进一步询问其家庭生活现状、父亲住院治疗情况以及案件相关情况。
就李某提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量刑和希望对丈夫王某减轻处罚的主要诉求后,王红有理有据、依法依规一一作了答复和释明:王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已按照法定程序提出了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当中。“二审法院将再次对该案进行审理。你丈夫是否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裁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作为被告人一方,你和你丈夫也可以在二审程序中提出请求减轻处罚的事实和理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红告诉李某。
见李某的情绪再次陷入低落,王红轻声安慰:“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犯了错误的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在这方面您一定要认识到位。至于您所提到的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讲,我院将根据案件办理和相关实际情况,视情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量,请您理解。”
在接访最后,李某对王红检察长亲自接访和细致的解释表示感激,并表示自己也会依法合理向有关部门表达诉求。针对李某的信访诉求,王红现场表示案件将及时移交有关业务部门依法办理。
绵阳检察机关坚持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联合接访,建立完善院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王红累计批阅群众来信八十余件,院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七十余人次,检察长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有效推进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发挥职能推动环境治理
绵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以绿色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案件73件,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4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集中在助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建筑垃圾管治、农村农业垃圾处理和农村沟渠污染处理四个方面。”绵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杨跃告诉记者。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全县16个乡镇、40余个村落进行“明察暗访”,全面收集生活垃圾未及时处理的问题线索,精心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存在的普遍性、根源性问题。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以县内九环线涪江主流各乡镇、县城周边及重要景区为重点监督对象进行线索摸排,发现部分乡镇有建筑垃圾倾倒点,对当地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污染,随着雨季汛期的到来,若是随洪水流入涪江,将对泄洪形成一定影响。对此,平武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立即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安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农用薄膜和农药包装回收处置工作,防治土壤“白色污染”。办理废弃农用薄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主管部门整改农业垃圾污染问题。
记者了解到,从4月至今,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对各乡镇的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进行了全面走访和调查,对其中存在问题的17个乡镇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发出14份诉前检察建议。目前,一些乡镇政府对相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有效维护了当地群众饮用水安全。
努力增强司法救助实效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相结合,绵阳市检察职能部门针对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案件开展无缝连接,发挥司法救助的整体效应,联合施救,增强司法救助实效。
近日,绵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王真珍带领两名检察干警,深入基层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开展走访调查活动。
在乡镇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调查组一行来到申请人居住地村委会。经了解,受害人宋某的丈夫远在广州打工,家中仅有年迈的双亲和3个女儿,其中最大的13岁,最小的只有4岁。其公公75岁,系七十年代的退役军人,子女和父母均属最高检确定的重点救助对象。
王真珍告诉记者,经实地核查,因受害人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规定的救助情形,遂申请救助金额7万余元,这也是近年来司法救助发放的最高金额。
此外,第八检察部还和未检部门联动,对高新区办理的一起黄某盗窃案中其11岁的女儿小娟(化名)进行救助。小娟长期一人独自居住在绵阳简陋的出租房内,父亲服刑,母亲下落不明,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检察机关的努力协调下,三台县民政局在2020年春节前夕向黄某的父亲和小娟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后为解决爷孙二人长期生活问题,又帮助他们申请办理低保。从今年3月起,民政部门以户为单位,每月为爷孙俩发放720元的生活保障金,小娟的爷爷已从三台老家前往绵阳照顾小娟。
绵阳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聚焦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特殊群体成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和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全方位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如开展“5·12”感恩主题法治教育,该活动入选最高检“走进一线检察官”系列宣传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对19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跟踪帮教,目前已发出检察建议两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市县两级检察院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截至目前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