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至2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15起涉职务、金融犯罪的罪犯减刑案,法律监督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分别派员出庭履行职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四个一律”要求,河南高院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共24人次全程旁听庭审。
在充分保障罪犯各项诉讼权利基础上,法庭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围绕罪犯所犯罪行、服刑改造表现、狱内消费等情况开展法庭调查,并就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及履行情况,尝试开展了法庭辩论。对于上述15起案件,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8起案件当庭审判。
在全程旁听庭审后,人大代表给予高度评价:河南高院落实“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要求,庭审程序严谨规范,突出了对重点问题的审查;裁判结果坚持了证据裁判原则,落实了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要求。对8起减刑案件当庭宣判,体现了河南高院的责任与担当,也充分发挥了庭审的教育功能,会极大地激励罪犯更好改造。
自《意见》出台以来,河南高院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相关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在减刑案件审理中严格落实《意见》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审查、主客观改造表现并重、严格审查证据材料、区别对待”四项要求,提升了减刑案件当庭宣判率,也大幅提升了减刑案件的审判质效。下一步,河南高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沟通交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坚持全面审查等原则基础上,突出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审查;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依法行使庭外调查核实权。同时,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和解决制约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质效的各类问题,切实推进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