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白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背离党的宗旨,大搞封建迷信活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调动、干部提拔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规投资入股,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白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白智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白智简历
白智,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内蒙古达拉特旗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9月参加工作。
1985年9月至1989年6月,伊克昭盟计划委员会科员;
1989年6月至1992年7月,伊克昭盟计划委员会工业科副科长;
1992年7月至1995年8月 ,伊克昭盟计划委员会工业科科长;
1995年8月至2003年8月,准格尔旗政府副旗长;
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准格尔旗旗委副书记、政府代理旗长;
2004年1月至2006年9月,准格尔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准格尔旗旗委书记;
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鄂尔多斯市委秘书长;
2010年7月至2014年10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5年12月至2017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开发局局长;
2017年9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