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立法先行,网络空间也不例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显示,目前,中国已经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40余部,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这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夯实了网络空间的法制基础。
择时而立、与时俱进是中国网络立法的重要特征。在上世纪90年代最初接入互联网的阶段,网络立法主要聚焦于计算机系统安全和联网安全,强调对上网用户和网络设备的法律保护。此后,网络信息服务迅猛发展,网络立法转向侧重网络服务管理和内容管理,不断规范网络服务活动,促进网络服务健康有序发展。2012年至今,随着移动互联网逐渐普及,网络立法逐步趋向全面涵盖网络信息服务、信息化发展、网络安全保护等在内的网络综合治理,呈现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时代特征。可以看到,互联网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不断更新,网络法治也在不停迭代。
突出重点、精准科学是中国网络立法的显著特色。建立网络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健全数字经济法治规则、划定网络安全法律红线、完善网络生态治理规范等领域一直是中国网络立法的重点工作。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从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到2000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再到2016年制定的网络安全法,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系统全面的网络安全法律规则。随着全球信息化浪潮不断推进,数据安全已然成为关乎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数据安全法。无疑,这也是网络立法精准科学的一个重要例证。
“要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网络立法工作,不断健全网络立法,确保网络空间治理有法可依,实现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效能,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跨越式发展。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网络空间法制基础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欣慰的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由点到面、由面到体,中国网络空间已经逐步构建起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网络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这是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也是中国对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