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报告中指出,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至今年9月,起诉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7万人,占判决总人数的42%。
报告说,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的同时,结合监督办案,引领更新完善司法理念和办案规则。针对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制发一律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的检察政策并督导落实。
报告透露,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最高检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4年来,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抓落实,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预防工作机制。2021年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1062人,较2018年下降76.9%;今年1月至9月起诉491人,同比又下降37.8%。2020年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通过强制报告,已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700余件,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400余人。
报告指出,针对校园暴力,检察机关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