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高院自今年5月部署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来,全省法院共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27次,办结涉中小微企业首执案件29651件,到位标的金额51.64亿元;办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6798件,到位标的金额1.29亿元。平均执行结案用时减少13%,执行案款发放天数提速48%。
据介绍,今年以来,浙江高院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相继部署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和“奋进新征程,喜迎二十大”百日攻坚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浙江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对其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性资料尽可能采取“活封”措施。对临时解除保全转贷融资申请,及时采取解封、变更保全标的物等方式,助力企业转贷融资。据了解,专项行动期间,2061家中小微企业因灵活执行帮扶得以重生,1571家企业经信用修复,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
浙江法院突出执行机制建设,为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杭州、绍兴等多地法院发布《关于企业信用修复的公告》,明确信用修复细则。嘉善县人民法院打造的“服务六稳六保·执行和解监管平台”,目前已对148家企业开展测评,生成企业增值信用报告146份,促成12个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和解金额3232万余元,实际执行到位1544万余元。
浙江法院审慎保全、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依法保障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的“涉众案款发放平台”,累计已为45起涉众型案件28.9万余人发放资金3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