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天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完善不批准逮捕后监督撤案的规定。明确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或者对有关人员终止侦查。为防止办案拖延,明确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未有效开展侦查工作或者侦查取证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决定。(央广记者孙莹)
最高检:为农民工护“薪”,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