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7月1日电(通讯员 吕媛)江西省兴国县一五旬单身男子诱骗同村7岁幼女,并多次对其实施奸淫行为。目前,江西省兴国县检察院已经以涉嫌强奸罪将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2014年6月3日14时许,至今未婚的五旬男子陈某以摘李子为由将独自上学的7岁幼女谢某骗至其家中卧室,不顾谢某反抗,强行将谢某奸淫。事后,陈某给了受害人谢某1元零花钱,并威胁谢某不能告诉家人。6月5日傍晚,陈某见谢某一人放学,又以同样方式将谢某骗至家中,强行留宿,期间,对谢某性侵两次。次日清晨,谢某父母报警,后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
据陈某自己供述,其于15年前在同村丁某家中做土工时,将丁某8岁女儿诱骗至山上实施性侵。公安机关找到受害人丁某女儿,证实当年陈某诱奸的事实,但案发当时丁某由于考虑女儿的名节而未报警,不料,15年后案件再度重演。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