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 河南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播报
崔某等四人到同村王某的建设工地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王某并未支付工资,仅为崔某等四人写下欠条,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崔某等四人向濮阳县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经了解,被告迟迟未向原告支付工资款,并非故意拖欠,而是其工程款也未到账,无力支付拖欠工资。
随后,法官组织双方到庭调解,被告向四名原告诚挚地表达了歉意,表示愿意分期支付拖欠的工资,承诺一定将工资兑现。承办法官从于法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于情要维护“远亲不如近邻”的乡土情为出发点,耐心细致的调和双方关于分期支付的时间和数额。最终,原告以当前个人最大限度拿出支付方案,原被告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提醒
针对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濮阳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着眼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们: 在务工过程中要全面了解工程涉及的发包、分包情况,弄清楚劳务费由谁支付,并及时保留凭证,避免遇到纠纷无处主张。一旦遇到劳务费久拖不付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徐镇法庭 刘世虎、李淑妍